第68章 首饰盒29

运动后的身体会短暂地保持在精力充沛的状态, 丁厌的大逃杀游戏结束;急不可待地跑上楼参观了城堡内的房间。一楼和三楼已修缮翻新完毕,二楼的部分房间还在更换壁饰和灯泡,暂不能住人。

他和楚瀛的卧室是三楼最大的那一间套房, 初次走进去,丁厌误以为自己魂穿成了茜茜公主或断头王后——人活得这么奢侈, 难免会于心不安的。

“你放着城堡不住, 和我挤在小公寓一两年, 你为了什么呀……”他躺到华丽的大**,静静地体会被不真实感包裹的飘然。

“你说呢?”楚瀛打开衣柜, 为他找了一身换洗衣裳。

是为了我,嘻嘻!丁厌接过衣服, 钻去浴室洗澡。

他们的新家落座于南部乡下郡县的一座小山上, 客人来做客, 来回不便, 只能留宿。不过空房间那么多,给人住一两间又有什么关系。

像楚瀛说的,这么大的房子,两个人住真有些阴森。

丁厌洗了澡,被带去厨房认识了一遍目前在这座庄园中工作的人员,负责一日三餐的厨师、三名做家务的女佣、两个修剪养护园林的园丁、一位主理行政事务的管家, 以及负责巡夜和车辆管理的门卫。

他们都是住在附近的本地居民,年龄偏大, 但工作绝对认真守时。

丁厌艰难地记下他们的名字, 并送了他们人手一份见面礼, 是从他家乡榆城带来的特产和几样中国风的伴手礼, 东方茶叶和熊猫玩偶什么的。——以他的脑子其实想不到这些, 是楚瀛提前帮他准备的。

他对人情世故并不通达老练, 本身也不是跋扈骄横的性格,便只能走平易近人的路线;楚瀛私下提点过他,和善体贴只是为了留一个良好的初印象,为人尽量不要“太好说话”,尤其身为人生地不熟的外国人,语言不够流利的情况下,容易受欺负。

丁厌苦着脸道,在自己家还要提防这么多,会不会活得有点累啊。

楚瀛说人多了就是这样,是非争端不可避免;如果他不适应,他们可以搬回伦敦去住公寓,小是小一点,但更轻松。

丁厌不想被迁就到这份上,道:“你放心吧!我发誓从明天起,苦练英文!保证不被人糊弄!”

“乖。”楚瀛摸摸他的头。

然而丁厌现在对“乖”字ptsd了,总会想到爱撒娇,他从楚瀛的手下溜走,跑去餐厅坐等开饭。

***

常年疏于锻炼的人,短时间内进行了剧烈运动,肌肉会酸痛2-3天。

丁厌第二天睡醒,一抬手抬脚,全身细胞都在叫苦不迭。他体力不支,爱撒娇只能待在他家无所事事,逗鸟遛狗,再开他几句玩笑。

丁厌能理解爱撒娇留在这里,却不明白戴心诚为什么不走。虽说这座房子大到一天也未必能碰上一面,可吃饭总要同席,每当看到戴心诚那张万古不化的扑克脸,他都觉得心情压抑。

可是他没有立场去下逐客令赶人,只好晚上睡觉前,和男朋友讲悄悄话。

“你请戴心诚来,是让他帮你做什么呀?你们是不是有事瞒着我?”

楚瀛答:“请他检查这栋房子有无异样。”

“异样?”丁厌灵敏地竖起耳朵,“什么异样?”

楚瀛合上书,看他道:“记不记得我和你说过,这座庄园是从一家落魄贵族手里买来的。”

“记得。”

“那家人祖上是这片地区的领主,当爵位传到前任女主人手中时,家族已经困顿到供养不起这座城堡了,只能寻找买家低调转手。要不是急用钱,其实也不可能卖给我父亲。这家的后代人丁单薄,现在剩下的只有前任女主人和她的女儿。那位夫人今年八十五岁高寿,头发花白了,但依然很优雅;她八年前患上了阿尔兹海默症,近几年病情恶化,神智不清,总会忘记她如今的家在何方,常常瞒着家人打车来到这里,探望她的丈夫。”

丁厌:“她家不是只剩她和她女儿了吗?”

“对,她的丈夫去世十五年了,但在她的认知当中,丈夫还活着,并且就活在这栋房子里,所以她控制不住想来找他。”

丁厌后背起了一层白毛汗,“听着像鬼故事……”

“我父亲是香港人,在房产方面极度迷信,他得知此事后,认定这栋房子有问题,不吉利,所以想卖掉它;我不同意,和他争执了很久,他说我愿意住也行,但得找个道士处理,免得我沾上秽气,再把脏东西传给他,影响家里的风水和气运。”

“你爸仿佛是清朝人……”

“他年轻时还不是这个德行,大约是年纪大了,明白科学不能阻止身体机能的衰竭,于是寄希望于求神拜佛,相信些神神鬼鬼的东西。”楚瀛事不关己地说,“我和他的关系够差了,不想在这种小事上和他起冲突,就联系了他在香港找的道士。但实在太巧了,这个道士居然和戴心诚是老相识——我那时才知道,我的朋友私底下还有份副业是神棍。”

丁厌没听清,确认道:“他一个官二代,跑去当神棍?他看着也不像啊……”

“他肯定不是什么真正的神棍,只是略懂些冷僻偏门的知识。我猜是和他大学专业有关,他本科在LSE学传媒,有一年的作业选题是去内地探访位于荒山野岭的古老村落,记录少数民族失落的古俗,估计这段经历使他从此爱上了猎奇和搜罗轶闻吧。

“他父亲和你父母有点相似,对他的期望就是进体制内当公务员,慢慢熬资历晋升提干,不要成天鬼混。不过他不愿意,宁肯东奔西跑到处漂。”

“离谱,原来这就是权贵的人生啊……”丁厌长见识了,“在我的世界里,不想受父母的支配去考公结婚,就只能自己多挣钱搬出去,用经济独立换取自由。没想到家底够厚的,都不用考虑生存和就业问题,想干什么就干什么。你认识的人,比你更加叛逆和离谱……”

“我也不太理解他的生活方式,但尊重吧,毕竟个人有个人的追求。”楚瀛道,“既然碰巧能遇上,那就请他来看一看好了。我并不相信闹鬼的传言,那位夫人的女儿给我看过她的病历,千真万确是患有阿尔兹海默症,记忆错乱了而已。”

“好的吧……奇奇怪怪的,跟做梦似的。”丁厌当听了一场睡前故事会,听困了,倒头就睡,“我睡了哦,晚安。”

“晚安。”

***

丁厌好吃好喝地养了两天,又能跑跑跳跳了。

这一次和爱撒娇玩捉迷藏,他吸取教训,开头就往房子里躲,蹿上三楼的空房间,反锁房门。这下看那个变态怎么抓得住他。

然而他终究是年轻,见识短浅,不知变态的深度和广度。

爱撒娇!居然会开锁!!!

他还躲在窗帘后窥探窗外,企图监视敌人的动向,浑然不知身后已有人撬开了门锁,无声无息地潜入……

预感不对劲,丁厌一扭头,看到一个活生生的人近在咫尺,他吓得惊叫腿软,却插翅难飞。

本轮游戏他只坚守了十五分钟便败下阵来,然后被人堵在墙角挠痒痒,笑得快断气。

爱撒娇给他上第二堂课道:“记住啊,永远不要坐以待毙,哪怕是处在你认为安全的环境中,也不要放松警惕。如果锁上门之后,你不是松懈地坐着玩儿,而是把柜子桌椅搬过来抵住门,那你至少能多拖延我两分钟。”

丁厌:“两分钟能干什么……还不是会被你抓到,早两分钟晚两分钟有什么区别。”

“区别可大了。”爱撒娇不想和他多费口舌,“你先休息,半个小时后我们再来今天的第二轮。”

“四十五分钟吧……”丁厌说,“我饿了,想吃东西。”

“啊,你这双眼睛,又有谁忍心拒绝你呢。”爱撒娇用装腔作势的声音感慨。

丁厌不喜欢这种虚情假意的恭维话,但为了撺掇着爱撒娇去楼下厨房帮他要甜点,他还是卖乖道:“我们一起去?”

——爱撒娇英语极好,应该说这里的每个人口语都比他好;他的学习进度向来缓慢,于是懒劲儿又犯了,只想依赖别人。

爱撒娇正要答应他,但突然受窗外的讲话声吸引,趴到窗边,俯瞰楼下的绿地;丁厌也凑热闹趴过去。

绿莹莹的草坪上,狼狼叼着飞盘静立不动。抱着一叠洁白床单的佣人Teresa,在用她胖胖的身躯拦下一名身材魁梧的男人,和一位银色短发的老太太。

三人说话吵吵嚷嚷的,语速快如连珠。

丁厌毫无主人翁意识,多亏了爱撒娇提醒,他才想到该下去看看。

可来到楼下,他依旧听不懂他们在吵什么,英式英语太难懂了!尤其这些人对话还带着各自的口音。

爱撒娇拿出一张大额纸币,塞给那名高大的陌生男人,然后和Teresa说了两句,又跟银发老太太轻声细语地讲了些话,三个纠缠不清的人顷刻间全闭了嘴。

Teresa抱着要换洗的床单走了。男人扶着老太太转身离开,但她一步三回头,好似极为不舍;接着她挡开男人的手,颤巍巍地走回来,一语不发地塞给丁厌一把锡制钥匙。那是张皱纹横生的面颊,却依然悉心地涂了粉底遮去雀斑,薄唇抿着口红,嘴角的一道道细褶被嗫嚅的口型牵动着,可最终没能完整地说出一句话。

直到她被人扶着走出大门,丁厌还握着钥匙立在原地,愣愣的,不知道发生了什么。

“你男朋友跟你说了吗?”爱撒娇告诉他原委,“这位老妇人是庄园的前主人,老年痴呆了,总想回来找她死去的丈夫。那个五大三粗的男人是送她来这里的司机,不清楚状况,在问你家佣人要车费。”

“这样啊……那就这么赶走她,是不是有点无情?”丁厌纠结道,“她只是生病了,并没有做错什么呀。”

“话是这么说。但快九十岁的老年人,行动不受控制,你把她留在这儿,她可能稍不注意就不见了,如果受伤了摔倒了,你能为她的生命安危负责吗?”爱撒娇很现实道,“不知道她女儿在哪里忙什么,怎么不看好她,总放她乱跑。”

丁厌:“她给我这把钥匙是什么意思?”

“可能看你可爱,想送你礼物,身上有什么就给什么了。”

“我能要吗?不然我还是还给她吧?”

“如果是很重要的东西,她的家人会来找你要的。”爱撒娇习惯性地搭着他的肩,“我看了你的短视频账号,你不如改叫「心地善良的小公主」”

什么污七八糟的鬼名字……丁厌说:“这是你的取名风格!不适合我!”

***

到了睡前时间,丁厌玩够了手机,缩进被窝,道:“我今天见到你说的老太太了。”

楚瀛:“嗯,他们告诉我了,你被吓着了吗?”

“没有!她老了也好美丽呢。”丁厌从床头柜的抽屉中拿出今天收到的锡制钥匙,“她还给了我这个,你是不是有她女儿的联系方式?还给她吧。”

楚瀛端详着钥匙,在指间转动它,“这难道是阁楼那个小房间的钥匙?”

丁厌:“什么小房间?”

“在四楼有一层阁楼,用于放置废旧的桌椅、挂画、烛台等器具,我前两年上去过,那里的墙上有扇一被锁住的门,雕工精致,里面大概率还有一个小房间。可是我没找到钥匙,不知道是原主人没给还是搬家时弄丢了,这么大的建筑,不可能没有死角;而我又不想破坏那扇木门,所以没太在意。”

“……那咱们上去看看?”丁厌说动就动,下了床,披上自己的外套。

楚瀛哪能不依他,况且想一出是一出是生活情趣的主要来源。

两个人觉也不睡了,大半夜开着手机的电筒,跑去房子四楼探索秘密角落。

为了营造幽深的氛围,他们特地没开灯。丁厌怕摔跤,牢牢挽着楚瀛的手,掌心因紧张而发麻出汗,但心头更多是雀跃和激动。

“我们好像在拍恐怖片啊,像不像去年看的那部美剧《鬼入侵》……”

昏暗的走廊里,楚瀛的脸庞晦暗不明,说:“你的联想能力很丰富,真的不害怕吗?”

“自己家为什么要怕!”丁厌拉着人跑起来。

通往阁楼的木楼梯踩上去咯吱咯吱,尖锐的噪音使人头皮发紧。楚瀛从放蜡烛的铁架边缘找出生锈的钥匙,打开了灰扑扑的木门。

丁厌被灰尘飞扑一脸,呸呸两下道:“这上面不知道有多少螨虫……我下去还要再洗一遍澡。”

昏黄的吊灯亮起,楚瀛凭记忆搬开一张沉沉的书桌,揭开后面的油布,把倚靠着墙的几幅木框油画挪到一旁,露出一扇对比阁楼里的其他物品而言,还算崭新的小门。古怪之处是这扇门只有1.5米高,并不是便于成年人通过的尺寸。

丁厌递上钥匙,两人蹲在矮门前对了对锁孔,有戏!

插入钥匙转动锁芯,门应声而开。楚瀛先探入一只手在门框两侧摸索,找到照明开关。

小房间里的灯光比阁楼更亮堂,既没有蝙蝠惊飞也没有老鼠乱窜,更没有尸体的腐臭味溢出,丁厌首当其冲地弯腰曲背钻进门内。

这是一间娃娃屋,它所有的家具和装饰,都按照正常物件的1/2比例缩小过;粉色的公主床和珠帘小台灯,木质梳妆台和陶瓷芭蕾舞女的鹅绒粉扑,还有铺着蕾丝的小圆桌、纯银的下午茶餐具……

灰尘和蛛网霉絮丝毫不能掩盖它们的精美,一把小摇椅上坐着一尊穿淡绿色洋装的人偶娃娃,陶瓷材质的脸蛋极度逼真,蓝色玻璃眼珠、睫毛卷翘,吹掉表面的一层灰,双颊仍晕着粉嫩的腮红。

“天啊……”丁厌失语道,“寻到宝了……”

不在于这些玩具玩偶价值几何,而是……曾经拥有过它们的小女孩,她是多么幸福啊。

仅仅是置身其间,丁厌也恍若看到了她的身影。受着万千宠爱的小姑娘,或许金发碧眼,她穿着和洋娃娃一模一样的裙子,坐在地毯上,帮自己的小伙伴梳妆打扮,享用下午茶、玩游戏过家家。

丁厌不知这把钥匙究竟为何会落到自己的手里,但这一刻他抱住楚瀛哭得稀里哗啦。

“这也太宝贵了……”

楚瀛托着他的后脑勺安抚他道:“你还是这么多愁善感。”

不过只有这份细弱敏感,才能赋予蒙尘的旧物流光溢彩,与被人珍视的意义。楚瀛笑了笑,酝酿了许久,还是只能说:“真可爱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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